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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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罗红霉素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硝酸奥昔康唑。化学名称:(顺)-1-(2,4-二氯苯基)-2-(咪唑-1-基)-O-(2,4-二氯苄基)-乙酮肟单硝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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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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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71 |
国药准字H201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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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本品局部用于因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或者絮状表皮癣菌感染所致的足癣、股癣、体癣,因康秕孢子菌所致的糠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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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用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局部外用,用药前请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具体用量如下:足癣、体癣:每日1-2次,疗程2周;足癣:每日1-2次,疗程4周;糠疹:每日1次,疗程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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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胃肠道反应、皮疹、ALT及AST升高。 |
对硝酸咪康唑或该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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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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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本品局部用于因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或者絮状表皮癣菌感染所致的足癣、股癣、体癣,因康秕孢子菌所致的糠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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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是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与红霉素强1~4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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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3.该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