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头痛,牙痛,神经痛,风湿痛及肌纤维炎,骨关节、胃肠、胆、肾疾患、癌症等引起的疼痛。按中医辨证用药,尤其对寒邪和瘀血所致的痛证有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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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细辛、当归、川芎、羌活、独活、防风、白芷。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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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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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066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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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头痛,牙痛,神经痛,风湿痛及肌纤维炎,骨关节、胃肠、胆、肾疾患、癌症等引起的疼痛。按中医辨证用药,尤其对寒邪和瘀血所致的痛证有较好的效果。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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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穴位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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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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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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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头痛,牙痛,神经痛,风湿痛及肌纤维炎,骨关节、胃肠、胆、肾疾患、癌症等引起的疼痛。按中医辨证用药,尤其对寒邪和瘀血所致的痛证有较好的效果。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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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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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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