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7个交易日市值蒸发逾230亿!连花清瘟研发过程只有15天?
23677个交易日市值蒸发超过230亿元后,以岭药业称之为报案。
4月20日下午,以岭药业召开媒体公开讲解会,公司高管回应了连华清瘟的临床研究。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五大舆论热点问题。以岭药业董事长吴瑞表示,他将继续跟踪形势的发展,并对一些诽谤公司保留证据,向有关部门报告虚假信息,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
然而,澄清和报告并不能阻止资金外逃。昨日,以岭药业股价收于29.27元,下跌9.69%,近7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超过30%。
以岭药业回应了五个热点问题。
在媒体简报会上,吴瑞回应了五大舆论热点问题,包括连花清瘟的临床研究。不良反应和禁忌症。吴瑞还表示,目前,公司的科研、生产和运营正常。
热点一:连花清瘟研发过程只有15天?
公司表示,媒体文章报道的连花清瘟研发过程只有15天与事实不符。连花清瘟是将网络疾病理论创新应用于疾病预防和控制。公司创始人致力于网络疾病研究40年,首次在中医发展史上建立了网络疾病理论体系,建立了中医网络疾病新学科。公司科研团队领导首次将网络疾病理论应用于肺部疾病,探讨了肺部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规律,聚集了2000年来中医防治疾病的三朝名方,成为连花清瘟的配方,加入藿香芳香、湿润、保护脾胃。红景天提高免疫力气。
复方中药的创新研究不仅需要继承中药的精髓,还需要通过理论创新-临床实践-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新药审批的完整过程来完成。2003年2月,SARS在中国广州爆发。由于流感和SARS属于中医瘟疫的范畴,症状相似。在后续的研发过程中,公司的研究团队将在2003年5月完成流感、SARS药效研究和毒理研究,并申请临床批准。
2003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药物快速审批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促进预防、诊断和治疗非典型肺炎药物尽快上市。《关于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药物研究的基本技术要求》开辟了加快审批的绿色通道。
2003年6月,公司分别获得了连花清瘟治疗流感临床批准(批准号:2003L02071)和连花清瘟治疗SARS临床批准(批准号:2003L02292)。公司获得临床批准后,积极开展准备工作,但在此过程中,由于SARS临床病例减少,无法满足临床试验要求,临床研究仅进行了流感2.3期临床研究。
2004年2月,连花清瘟申报生产。
2004年5月9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药品批准号:Z20040063)。
连花清瘟新药研发过程是国家在特殊疫情期间快速审批和研发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新药研发程序。
热点二:连花清瘟是否进行过双盲研究?
对于投资者关注的连花清瘟尚未进行双盲研究。该公司表示,随机双盲多中心。随机分组多中心。现实世界研究是国际医学界认可的药物临床评价方法,针对不同的疾病。不同的情况。在不同的阶段,可以采用任何一种研究方法,其结果具有科学价值。连花清瘟自研发上市近20年来,是中国最具创新性的临床评价研究中药之一。
热点三:连花清瘟是治疗新冠肺炎的推荐药物。
公司表示,在推广连花清瘟时,一直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适应症进行市场推广。
2020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主治,增加在新冠肺炎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度、普通发热、咳嗽、疲劳。
2020年1月27日,国家卫生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新冠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首次将连花清瘟列为中医治疗观察期推荐药物。随后,《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六/七/八版)》继续将连花清瘟列为中医治疗观察期推荐药物。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不仅将连花清瘟列为中医治疗观察期推荐药物,还将其列为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轻、普通推荐药物。
热点四:连花清瘟说明书关于不良反应不明确?
针对一些报道,连花清瘟药品说明书中对不良反应和禁忌的描述尚不清楚。公司表示,2019年3月,公司根据《药品登记管理办法》和《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写作指导原则》对连花清瘟胶囊说明书的不良反应进行了修订。禁忌项目已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修订。其中,不良反应修订为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产品可见以下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恶心、皮疹、瘙痒、口干、头晕等,禁忌修订为对本产品及本产品成分过敏者不宜服用。
公司表示,连花清瘟作为上市近20年的中成药,安全性好。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数据,不良反应发生率属于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推荐的非常罕见级别。
热点五:公司是否公开表示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接受微博自媒体发布视频中提到的两家媒体采访,也未在任何场合表示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世界卫生组织最近发布了《世界卫生组织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专家评估报告》。该报告明确肯定了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医药治疗新冠肺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鼓励世卫组织成员国考虑在其卫生系统和监管框架内使用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的可能性。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该公司没有在任何场合表示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
同时,以岭制药表示,公司将继续跟踪形势的发展,对于一些诽谤公司。公司保留证据,向有关部门报告虚假信息,并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