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润都制药回应资金占用问题 审计未发现不一致
2830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2年4月20日,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由于工作疏忽,《2021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相关资金交易汇总表》缺失,公告内容补充。
对于上述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珠海润都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
(2021年12月31日)
大华核字[2022]0169号。
珠海润都制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珠海润都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制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本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处理指引》,对2021年非经营性资本占用及其他相关资本往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披露汇总表,确保汇总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润都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检查了汇总表中包含的数据,以及我们审计润都制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审核的会计数据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没有发现不一致。我们没有对汇总表中包含的数据实施额外的审计程序,除了对润都制药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的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审计程序外。为了更好地了解润都制药公司2021年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附后的汇总表应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起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使用不当的后果与执行该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