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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妊娠 并发症

过期妊娠并发症?

 过期妊娠并发症

 过期妊娠在分娩时,常由于羊水减少,胎儿较大,颅骨硬,可塑性差,易发生难产,对胎儿的影响,易出现胎盘老化,变性,直接影响胎儿氧和营养物的供给,严重时可因缺氧,造成窒息而死亡。

1.羊水过少:

过熟儿容易发生羊水过少者,以羊水池1cm作为羊水过少的诊断标准(Trimmer,1990),羊水量自妊娠38周后有所下降,到40周明显减少,42周时过熟儿羊水过少之发生率达88%。

在妊娠过程中,妊娠38周以后羊水的减少逐渐明显,40周后更明显,42周后过期妊娠常合并羊水过少,它反映了胎盘功能的状况,并说明了胎粪污染的严重性,因为羊水减少,胎粪排出在少量羊水的稀释下势必较一般情况下更为黏稠,如有吸入,则新生儿的胎粪吸入综合征更为严重;此外,脐带压迫的可能性也增加。

  2.胎儿宫内窘迫:

过期妊娠的胎盘,由于逐渐退化,胎盘功能衰退,胎儿脐静脉血中氧的饱和量下降,因此供给胎儿的氧气和营养逐渐减少,同时胎儿越成熟,对缺氧的耐受能力越差,故当临产子宫收缩较强时,过期胎儿就容易发生窘迫,甚至在子宫内死亡。

  3.胎儿生长受限:

由于部分的过期妊娠的胎盘老化,在过期妊娠中,胎儿生长受限的发生率远高于正常妊娠期限分娩的胎儿。

  4.巨大儿:

在过期妊娠而胎盘功能未受限者,胎儿继续生长发育,因之其体重≥4000g者的发生率并不低于正常孕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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