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检查
可行以下检查以明确诊断:
1、眼外观检查
注意患者眼位偏斜的方向和程度,睑裂是否等大,颜面是否对称,有无代偿性头位。
2、视力检查及屈光检查
详细检查患者的远、近视力及矫正视力。对于高度近视和散光者,以及青少年患者,必须扩瞳后进行屈光检查。
3、遮盖试验
用遮盖的方法别检查患者注视33厘米和5米以外的目标时的眼位情况。
遮盖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检查时总有一只眼被遮盖的单眼遮盖法,又称交替遮盖法或连续遮盖法;另一种是检查时先遮一只眼,然后去掉遮盖板观察两眼能否同时向前注视一目标及眼球复位速度,这种方法可称为遮与不遮法。遮盖试验可以简单而又确切地对斜视进行定性。
4、检查眼球的运动
。观察6个主要运动方向,以确定每条眼肌的功能有无异常。
5、斜视角检查
斜视角分为主斜角(第一斜视角)和副斜角(第二斜视角)。健眼固视时,斜眼偏斜的角度称为主斜角;当斜眼固视时,健眼偏斜的角度称为副斜角。测量主、副斜角可以协助斜视的诊断,临床上常用的测量斜视角的方法有:角膜反光点位置测定法、同视机检查法、三棱镜配合遮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