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过敏性哮喘症状
FIA的临床表现是多样的,急性哮喘发作可以单独出现,但大多伴有全身的过敏症状。也可表现为慢性哮喘。
1.呼吸道症状
包括喘息,往往在进食后数分钟到数小时内发作,同时两肺可闻及哮鸣音。在婴幼儿,牛奶诱发的哮喘症状较常见,喘息有时是唯一的,应予以重视。而慢性哮喘的表现很不同,轻症病人可能仅仅表现为持续的咳嗽或运动诱发哮喘。
2.全身过敏症状
FIA病人,特别是成年人,发作时往往伴有其他的全身过敏表现。包括:皮肤瘙痒、风疹、喉痒甚至水肿、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和结合膜充血;也可以产生严重的全身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
1.病史
仔细的追溯病史包括以下几方面:摄入某种食物与哮喘发作的时间关系;摄入同一种食物诱发哮喘的可复性;特应性病史、其他过敏性疾病史和家族过敏史等。
2.食物变应原皮试、特异性lgE检测
食物变应原皮肤试验是初步筛选过敏性食物的主要方法,可在15~20min提供多种食物的皮试结果。多采用划痕法或点刺法,皮内注射法虽然更敏感,但特异性低,假阳性较多,已较少使用。用于常规皮试的食物性变应原提取液稀释度为:蔬菜、水果1∶10,肉、蛋、奶制品等高蛋白食物为1∶100。用RAST和ELISA测定血清中变应原特异性IgE抗体,也是确定食物中变应原成分及对食物变应原提取液“标准化"的常用方法。
3.排除饮食(elimination diet)法
清除饮食中的可疑食物7~14天,以观察症状是否仍然持续存在,若症状消失,可初步诊断FIA;如症状可疑,需作食物激发试验进一步确诊;如果症状依然存在,则食物过敏可能不是主要因素。
4.食物激发试验(food challenge test)
是诊断食物诱发哮喘最可靠的方法。适用于经病史、排除饮食法及以上实验室检查仍然未能确诊的患者。方法分为:开放法(非盲法);单盲法;双盲安慰剂对照法。
在实施食物激发试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控制激发食物的数量,一般从l00mg开始,逐渐加量,假如病人能耐受8~10g的可疑食物或达到患者日常摄入该食物的量,即可判为阴性。
(2)激发前2周禁食可疑食物。
(3)激发前1周停用抗过敏和抗炎药物等;如患者不能中断治疗,偶尔也可以在用β受体激动剂、氨茶碱或吸入糖皮质激素下进行,但在试验中所用的药物应与用安慰剂一致,以便对照。
(4)采用标准症状积分或肺通气功能测定进行判断。
(5)如果进行双盲实验,应保证激发食物与安慰剂的数量相当。
(6)被试验的食物常采用胶囊或混在肉汤、汁中吞服,以掩饰其味道。
(7)由于食物激发试验可诱发较为严重的哮喘发作,因此应在具有抢救设备条件下进行;有严重哮喘症状者,一般不宜做此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