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状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子宫收缩力过强、过频,如无头盆不称,宫口常迅速开大,先露部迅速下降,胎儿娩出全过程可在3小时内完成者,称“急产”,多见于经产妇。由于宫缩过频,致使胎盘血循环受影响,易发生胎儿窘迫、死产或新生儿窒息等。此外,胎头通过产道过速,也可引起颅内损伤。因分娩过快,常致措手不及,易发生严重产道损伤、胎盘或胎膜残留、产后出血及感染。如注意不够,胎儿有可能产出时坠地受伤及发生脐带断裂出血等。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1)强直性子宫收缩 如因头盆不称或因其它原因使分娩受阻,子宫可出现强直性收缩,上段有过度的收缩与缩复,变肥厚,下段极薄且有压痛。因子宫上下段肌壁厚薄相差悬殊,在交界处可出现一环形浅沟,称“病理性缩复环”,为子宫破裂先兆,同时常伴有血尿,如不及时处理,必将发生子宫破裂。胎儿存活者可剖宫,如已死亡可酌情毁胎。产妇表现烦躁不安、持续性腹痛、拒按。胎位触不清,胎心听不清。
2)子宫痉挛性狭窄环(constriction ring) 指的是子宫壁某部肌肉呈痉挛性不协调性收缩所形成的环状狭窄,持续不放松。多在子宫上下段交界处,也可在胎体某一狭窄部,以胎颈、胎腰处常见。
造成原因:精神紧张、过度疲劳以及不适当地应用宫缩剂或粗暴地进行产科处理等。
临床表现为:产妇出现持续性腹痛、烦躁不安,宫颈扩张缓慢,胎先露部下降停滞,胎心时快时慢。
阴道检查可触及狭窄环,特点是此环不随宫缩上升,与病理缩复环不同。
二、诊断标准
1.宫缩每次持续一分钟以上,间歇3分钟以内,时间短或无间歇,自诉腹部剧痛。
2.常发生于梗阻性难产或不适当地应用宫缩剂
3.检查宫体部强烈收缩成板样硬,胎儿宫内窘迫,如出现病理性缩复环,且上升,既为先找子宫破裂。
4.此类宫缩常导致急产,或在步行中,排便时发生坠落分娩,由此引起新生儿颅脑外伤、脐带断裂出血、子宫内翻、产道复杂裂伤等。
5.少数因胎儿小、盆底组织松、经产妇产道易扩张而致急产,此类产力不一定过强,应予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