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状:
按WHO 1997年日内瓦会议推荐的耳聋分级标准,将平均语言频率纯音听阈分为5级。
轻度聋:近距离听一般谈话无困难,听力计检查纯音和语言听阈在26~40dBHL。
中度聋:近距离听话感到困难,听阈41~60dBHL
重度聋:近距离听大声语言困难,听阈61~80dBHL。
极重度聋:在耳边大声呼喊方能听到,听阈≥81dBHL。
二、诊断:
应仔细询问病史;检查外耳道及鼓膜;进行音叉检查及纯音听阈测听,以查明耳聋的性质及程度。对儿童及不合作的成人,还可进行客观测听,如声阻抗测听、听性脑干反应测听及耳蜗电图等。
三、分类:
按病变部位及性质可分为三类:
1.传导性聋(conductive deafness):外耳、中耳传音机构发生病变,声波传入内耳发生障碍,例如,耵聍栓塞、中耳炎等所致的耳聋。
2.感音神经性聋(sensorineural deafness):指耳蜗螺旋器病变不能将声波变为神经兴奋或神经及其中枢途径发生障碍不能将神经兴奋传入;或大脑皮质中枢病变不能分辩语言,统称感音神经性聋。如梅尼埃病、耳药物中毒、迷路为、噪声损伤、听神经瘤等。
3.混合性聋(mixed deafness):传音和感音机构同时有病变存在。如长期慢性化脓性中耳炎、耳硬化症晚期、爆震性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