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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梅毒 治疗

神经梅毒治疗?

神经梅毒一般治疗

  一、治疗

  各种类型神经梅毒的治疗均采用青霉素,青霉素最低治疗血清浓度为0.03μg/ml,最高疗效血清浓度为0.1μg/ml。一般认为其治疗效果和病期长短有关,而和青霉素的剂量关系较小。

  1.青霉素的剂量和用法

综合目前国内外治疗神经梅毒应用青霉素的方案共有两种。

  (1)水溶性普鲁卡因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G)90万U,每天肌内注射1次,共15~20天。

  (2) 苄星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240万U,每周肌内注射1次,共3周。曾有作者考虑上述剂量未能使脑脊液中白细胞增高恢复正常或认为组织中梅毒螺旋体毒力强而主张采用较大剂量如应用水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每12小时肌内注射60万U,共15~20天,总量超过2000万U为宜。

  1998年美国疾病控制及预防中心推荐治疗神经梅毒的青霉素用法是:①水溶性晶体青霉素G,200万~400万U,静脉滴注,每4小时1次,共10~14天;②普鲁卡因青霉素,240万U,肌内注射,1次/d,同时口服丙磺舒(probenecid) 500mg,4次/d,共10~14天。

  另有学者认为上述治疗后可继续肌内注射苄星青霉素(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共3周,疗效可能更好。

  所有经过治疗的患者均应定期追踪观察。一般在治疗后头一年内,每3个月复查一次,包括血清梅毒检测试验,如果恢复较好,以后改为每隔半年至一年复查一次。脑脊液检查一般每隔半年至1年检查1次,直至脑脊液和血清均已恢复正常,一般对患者至少随访3年之久。

  2.再治疗问题

在治疗后的追踪观察中,若发现上次治疗失败,当考虑再治疗。治疗失败主要表现在神经梅毒的感染仍处在活动状态,如发现临床症状继续发展,治疗后脑脊液细胞数仍然保持增高;治疗后已6个月,其脑脊液中细胞数仍未恢复至正常;血清或脑脊液VDRL的滴度不见下降或升高者均应进行再次治疗。

  3.吉-海氏反应(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

是指采用青霉素治疗的头24h之内,由于大量被杀死的梅毒螺旋体所释放出来的外毒素所引致的全身反应和梅毒损害的局部反应。此种反应在数小时之内可达症状的高峰。全身症状表现为高热、皮肤发红,约24h后可缓解。局部反应在神经梅毒的患者,可出现原来的视力障碍突然加重以及使麻痹性痴呆患者的精神症状如精神错乱和谵妄加重,并偶出现癫痫发作。吉-海氏反应可见于任何方式的驱梅治疗之初,特别易见于血清阳性的早期梅毒,神经梅毒似反而少见。为防止出现此种反应,可在应用青霉素前,采用类固醇激素加以防止,但效果尚无定论。

  4.四环素和红霉素

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可采用红霉素或四环素治疗。此两药对初期梅毒疗效尚佳,但对晚期神经梅毒疗效不定。四环素剂量为口服500mg,每6小时1次,共服30天。红霉素的剂量和四环素相同。妊娠期妇女及儿童不宜采用四环素,因可影响牙齿和骨骼。

  5.症状治疗

有抽搐发作者给予抗癫痫药物如卡马西平(酰胺咪嗪)及安定类药物。膀胱障碍者宜无菌导尿处理尿潴留及定期冲洗膀胱。脊髓痨患者出现闪电样疼痛者可服用止痛剂包括曲马朵(曲马多)缓释片,但应防止成瘾。内脏危象可用阿托品控制等。

  神经梅毒经过合理驱梅治疗后,以无症状性神经梅毒疗效最佳,其次为脑膜神经梅毒及血管神经梅毒,脊髓痨及麻痹性痴呆近半数较好,先天性神经梅毒疗效也差。

  二、预后

  血清梅毒试验阳性者,应在感染后1~2年内定期随访其脑脊液的变化,即使患者经过初期感染治疗,也应追查,以便获得早期防治,以免转成症状性神经梅毒。

  梅毒性动脉炎可致梭状动脉瘤及脑血栓形成。脊髓痨潜伏期长久,平均发生在初染梅毒后8~12年,病变选择性的侵犯脊髓后根及后索并引起变性;导致共济失调,营养障碍,大小便失禁及阳痿等。

  麻痹性痴呆结局为痴呆状态、痉挛性瘫痪或去皮质状态;晚期则表现为精神衰颓,全身无力,终于死亡;也有患者历时2~3年死于全身肌肉麻痹。

  先天性神经梅毒多死产;妊娠早期感染者可导致脑积水及脑发育畸形而难以生存;出生后早期可有脑膜血管感染;青少年慢性发展者可呈麻痹性痴呆及脊髓痨型病变。

神经梅毒辨证论治

三、神经梅毒治疗治疗

  中医治疗效果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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