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细胞白血病一般治疗
一、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治疗的目的是癌症的缓解。当外周血计数和骨髓计数正常时即已缓解。
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以抗癌药物行联合治疗(化疗)。初始(诱导)化疗需住院3至6周,然而后续的化疗可以门诊病人的形式给予治疗,如果淋巴细胞计数极低则需行隔离治疗以避免接触感染病原体。
化疗由3至8种有代表性的药物的联合治疗构成,这些药物包括:强的松、长春新碱、甲氨喋呤、,6-巯基嘌呤和环磷酰胺。有时有必要给予血液制品(如浓缩红细胞、血小板)支持治疗以纠正贫血和低血小板计数。发生任何继发感染的患者需接受抗生素治疗。
病情缓解之后,针对脊柱给予化疗或放疗以处理可能侵袭入脊髓液的任何白血病细胞。
后续治疗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复发,给予持续时间为一年的化疗。对复发病例或其它治疗无效的病例,其治疗选择是在高剂量化疗后行骨髓移植。
二、慢性淋巴白血病:
1、化疗:A期可不治疗。BC期可根据临床情况选择环磷酰胺,苯丁酸氮芥等药物.也可采用联合化疗。
2、放疗:用于淋巴组织过度肿大者。
3、对症治疗:控制感染。对血小板减少造成出血及重度贫血者可用激素治疗,如药物治疗无效可考虑切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