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灼痛、发痒、怕光、干涩,眼睛里像有沙子。如果是与怀孕有关的干眼症,会在宝宝出生后逐渐消失。
如果眼睛伴随着疼痛,红肿,视力大幅下降等症状,要警惕下面疾病:
1.糖尿病:怀孕后常会出现青光眼、白内障、斜眼、复视和视网膜病变等并发症。
2.子痫;导致视网膜剥离。
3.高血压;怀孕会对血管产生更大的压力,造成视力模糊等症状。
孕妇应注意孕期的卫生保健,合理营养,多摄入对眼睛有益的维生素A、维生素C等营养素。
如果出现了“干眼”症状,最好到正规医院的眼科就诊。可以在医师的指导下适当使用人工滴眼液湿润角膜,消除眼疲劳。但不要擅自使用药物,尤其是怀孕期间不能用氯霉素眼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