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它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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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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