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吗替麦考酚酯适用于接受同种异体肾脏或肝脏移植的患者中预防器官的排斥反应。吗替麦考酚酯应该与环孢素A或他克莫司和皮质类固醇同时应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吗替麦考酚酯 |
洛索洛芬钠。 |
|
| 生产企业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原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67 |
国药准字H2016321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吗替麦考酚酯适用于接受同种异体肾脏或肝脏移植的患者中预防器官的排斥反应。吗替麦考酚酯应该与环孢素A或他克莫司和皮质类固醇同时应用。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痛经、牙痛、头痛、神经痛、术后痛、外伤性疼痛、肌肉痛、肩周炎、腱鞘炎、滑囊炎。 |
|
| 用法用量 |
肾脏移植 成人:对肾移植患者,推荐口服剂量为1g,bid(日剂量为2g)。虽然在临床试验中用过每次1.5g,bid(日剂量3g),且是安全和有效的,但在肾脏移植中并没有效果上的优势。每天接受2g吗替麦考酚酯的患者在总的安全性上比接受3g的患者要好。 肝脏移植 成人肝脏移植患者推荐口服剂量为0.5-1gbid(每天剂量1-2g)。 在肾脏、心脏或肝脏移植后应尽早开始口服吗替麦考酚酯治疗。食物对MPAAUC无影响,但使MPACmax下降40%。因此推荐吗替麦考酚酯空腹服用。但是对稳定的肾脏移植患者,如果需要吗替麦考酚酯可以和食物同服。 肝功能异常的患者:伴有严重肝实质病变的肾脏移植患者不需要做剂量调整。但是,其他原因的肝脏疾病是否需要做剂量调整不清楚(见【药理毒理】和【药代动力学】)。 对伴有严重肝实质病变的心脏移植患者尚无数据。 年人:合适的推荐剂量肾脏移植患者为1gbid,肝脏移植患者为0.5-1gbid(见【老年用药】)。 |
|
|
| 副作用 |
本药的过敏反应已被观察到,因此吗替麦考酚酯禁用于对于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酸或药物中的其他成分有超敏反应的患者。吗替麦考酚酯静脉制剂禁用于对聚山梨醇酯80(吐温)有超敏反应的患者。孕妇用药信息以及避孕要求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吗替麦考酚酯适用于接受同种异体肾脏或肝脏移植的患者中预防器官的排斥反应。吗替麦考酚酯应该与环孢素A或他克莫司和皮质类固醇同时应用。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痛经、牙痛、头痛、神经痛、术后痛、外伤性疼痛、肌肉痛、肩周炎、腱鞘炎、滑囊炎。 |
|
| 药理作用 |
与免疫抑制剂使用有关的不良反应特征经常难以建立,一方面是因为基础疾病的存在,另一方面是因为其它多种药物的联合应用。 临床试验 预防性肾脏,心脏和肝脏移植的排斥治疗反应过程中,使用骁悉联合环孢霉素和皮质类固醇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白细胞减少症、败血症以及呕吐,而且有迹象表明存在着高频率的某种类型的感染,例如,条件致病菌感染等,(见【注意事项】)。研究显示,与骁悉静脉注射给药有关的不良反应特征与在口服给药中观察到的相似。 使用骁悉治疗难治性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的安全性特征与在三组对照中的,每日3克、预防肾脏排斥反应的试验中观察到的特征相同。同接受静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的患者相比,腹泻和白细胞减少症,伴随贫血、恶心、腹痛、败血症、恶心和呕吐、消化不良等不良反应是主要的报道较多的不良事件。 |
||
| 注意事项 |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包括联合用药,接受吗替麦考酚酯作为部分免疫抑制治疗,发生淋巴瘤及其它恶性肿瘤的危险性增加,尤其是皮肤(见【不良反应】)。危险性与免疫抑制的强度和疗程有关,而与特定的免疫抑制剂无关。 由于患者发生皮肤癌的危险性增加,应通过穿防护衣或含高防护因子的防晒霜来减少暴露于阳光和紫外线下。 应告知接受骁悉治疗的患者,在出现任何感染症状,意外青肿,出血或其他骨髓抑制表征时立即汇报。 |
1.下述患者慎重用药(1)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患者(会使溃疡复发)。(2)长期给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必要长期使用本品且用米索前列醇进行治疗的患者(米索前列醇可以使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引起的消化性溃疡加重,因此连续使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经过并慎重给药)。(3)血液异常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易引起溶血性贫血等副作用)。(4)肝损伤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使肝损伤恶化或复发)。(5)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含引起浮肿、蛋白尿、血清肌酐上升等副作用)。(6)心功能异常患者。(7)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8)支气管哮喘患者(会使病情恶化)。(9)高龄者。2.注意以下事项:(1)应注意抗炎镇痛药的治疗,是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2)本品用于对慢性疾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病)时,应注意以下事项:长期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临床检验(尿检查、血液检查及肝功能检查等),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暂停使用并进行相应处理;还应考虑药物疗法以外的治疗方法。(3)本品用于急性疾患时,应考虑以下事项:注意须按急性炎症、疼痛及发热程度而给药;原则上避免长期使用同一药物;若有病因疗法,则应采用。(4)充分观察患者症状,注意副作用的发生。有时会出现过度降低体温、虚脱及四肢发凉等,因此对伴有高热的高龄者或合并消耗性疾患的患者,应充分注意观察给药后患者的状态。(5)本品有可能掩盖感染症,故用于由于感染引起的炎症时,应合用适当抗菌药并注意观察,慎重给药。(6)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合用。(7)高龄者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应以最小剂量慎重给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