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
药业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12-31,注册地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58号X02幢办公质检楼二楼,法定代表人为蒋晓萌。经营范围药品研发与生产(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年回收:异丙醇8吨、乙醇76吨、甲苯40吨、二氯甲烷409吨、乙酸乙酯11吨(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进口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进口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功能主治: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