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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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麝香、诃子(去核)、黑草乌、木香、藏菖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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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九寨沟天然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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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50 |
国药准字Z51020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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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腰腿疼痛、风湿痹痛、跌打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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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般一次1滴,1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睡前服或含化。一次2~3丸,一日1次;极量5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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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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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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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腰腿疼痛、风湿痹痛、跌打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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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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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有毒,慎用;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