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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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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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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950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滴眼,一般一次1滴,1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