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4种修复手术,均应注意以下事项:
1.分离胆管时,若因粘连较多,解剖不清,不易辨认,狭窄部位较低已接近胰腺水平时,可先切开十二指肠第二部,显露十二指肠乳头,用胆道探稍加扩张,并向上伸入胆管,了解其狭窄的部位和程度。
2.分离肝门粘连时,需注意避免损伤横结肠与十二指肠,以免引起肠瘘及腹腔内严重感染。分离胆总管上段时,宜自肝门开始较为安全,可先用细针头作试验穿刺,证实后再分,才不易损伤门静脉或肝动脉。分离胆总管下段时,应充分分离十二指肠球部、降部及胰头,注意勿损伤胰腺组织,以防发生难以控制的大出血。
3.在修复胆管缺损及狭窄时,上段胆管常有扩大、增生、充血、水肿和肥厚,应放置t形管或胶管作为支架引流胆汁。保留导管的时间约3~6个月。
4.胆管缺损、狭窄的修复困难较多,需经常注意肝动脉及胆管异常情况,应在直视下进行分离、钳夹、切开或剪断,以免术中再度损伤血管或胆管。
5.胆管对端吻合时,吻合口各层组织,尤其是粘膜一定要对齐,并保护吻合口无张力,才能愈合良好。
6.胆管狭窄应早期手术治疗。病程长会加重肝功能的损害,即使手术成功,肝功能也很难恢复,甚至术后发生肝细胞衰竭。
7.若系胆管损伤,应在损伤当时或1周内手术为宜,术后效果较好。1周后由于局部组织充血、水肿,手术修补常常愈合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