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靜脈血漿葡萄糖水平,在空腹狀態下≥7.0mmol/L,或隨機血糖≥11.1mmol/L,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後2小時血糖≥11.1mmol/L,兩次測量符合以上標準即可初步診斷爲糖尿病。
血糖檢測是目前診斷糖尿病的主要依據,也是判斷糖尿病病情和控制程度的主要指標。正常情況下,成人空腹血漿(清)葡萄糖爲3.9~6.lmmol/L。
糖尿病的診斷標準爲靜脈空腹血漿血糖≥7.0mmol/L,或隨機血糖≥11.1mmol/L,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後2小時血糖≥11.1mmol/L。患者具有糖尿病特徵,如多飲、多食、多尿、消瘦等,並且兩次及以上測試靜脈血漿葡萄糖水平滿足上述情況,則可以診斷爲糖尿病。
如果血糖值介於正常和糖尿病之間,則可能爲糖尿病前期。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注意調整生活方式和飲食習慣,以降低發展成糖尿病的風險。若血糖值存在異常情況,建議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