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診斷標準爲糖尿病典型症狀加上隨機血糖≥11.1mmol/L或加上空腹血糖≥7.0mmol/L,或OGTT後2h血糖≥11.1mmol/L。
糖尿病是一組因胰島素絕對或相對分泌不足和(或)胰島素利用障礙引起的以慢性高血糖爲特徵的代謝性疾病。其病因尚不十分清楚,但多認爲是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糖尿病的診斷可以從血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等方面進行評估。
通常有糖尿病典型症狀(多飲、多尿、多食及不明原因的體重下降)加上隨機血糖≥11.1mmol/L或加上空腹血糖≥7.0mmol/L,空腹血糖≥7.0mmol/L加上OGTT後2h血糖≥11.1mmol/L,都可以診斷爲糖尿病。
急性感染、創傷或其他應激情況下可出現暫時性血糖升高,若無明確糖尿病病史,不可根據此時的血糖水平診斷糖尿病;須在應激因素消除後複查,再確定糖代謝狀態。根據血糖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的結果,結合患者的臨牀表現,可以進行糖尿病的全面診斷。
糖尿病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應做好平衡膳食、規律作息、適當運動、監測血糖、遵醫囑用藥、定期複診等,以便儘量將血糖平穩的控制在合理水平。